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文明上网规定
    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3-09-01 18:08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文明上网规定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二、上网过程中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

    三、上网中,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四、不得在网络中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行为。

    五、 不在网络上浏览和传播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六、 不得在网络中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七、职工上网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一律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