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各派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根据上级要求,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会商研究。
决定,对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经开公安分局各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将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119家单位确定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件1),将经开区吉瑞欧幼儿园等67家单位确定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件2)。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公安派出所应严格落实公安部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定期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应当定期公布,并继续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消除。
二、对新调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办理相关消防执法移交手续,防止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的中断和失控漏管,要利用日常执法监督、会议、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工作。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范围内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区消防救援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指导,经常组织消防工作碰头会,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现场会议,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消防监督骨干作用。
四、对于新成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位,依据《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或公安派出所实施监督。
附件:1、2023年经开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览表
2、2023年经开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览表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