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空间与城市公共空间融合,推动生态价值转换,提高市民幸福感,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园+”模式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政网〔2024〕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复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郑政网〔2024〕10号)精神,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和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公园城市理念为统揽,以“构筑特色、营造绿色、打造精品、完善功能”为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滨河绿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保遗公园、生态廊道等空间,因地制宜的创新公园绿地新场景,构建体系完善、优质均衡、全龄友好的公园休闲娱乐服务产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价值转化,优化绿色公共服务供给,把城市发展成果转化为市民的美好体验。
二、经开区公园绿地现状
截至2024年9月,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公共绿化面积总量达2890万平方米,建成开放各类公园154个、大型广场2个,其中文化遗址公园1个,绿化覆盖率45%。其中:
1. 蝶湖森林公园:占地约99万平方米,水域面积约51万平方米,目前以公园的形式供游人参观,是网红打卡地,未植入经济类项目。周边闲置地块共9块土地,共占地650.48亩,其中蝶湖东北侧和西侧共3块土地,目前以大草坪敞开的方式供游人使用,但因周末游人较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蝶湖东侧和东南侧共6块土地,目前为围挡合围,局部有破损,地块内清表已基本完成,但平整度一般,部分地块内有临时集装箱等现象。
2. 福山公园:位于机场高速西侧、七里河以东、南三环以北、长江东路以南,占地约24万平方米,是公益性公园,未植入经济类项目。
3. 瑞锦体育公园:位于第十三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西南侧,配备多种健身设施,未植入经济类项目。
4. 尚岗杨遗址公园:在2012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一部分,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特色突出,文化展示和科普教育浓厚。未植入经济类项目。
5. 御风公园:占地2000余亩,以列子文化为主题,未植入经济类项目。
6. 中心广场:位于第八大街和第九大街之间,占地面积达9.4 万平方米,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拥有丰富园林景观,设施齐全,是应急避难场所,未植入经济类项目。
三、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力争在三年内,实现以下目标:到2024年底,全区建成1个“公园+”试点。到2025年底,“公园+”模式不断丰富,业态体系更加优化,公园绿地与商业、文创、体育、旅游等多元业态充分融合,培育打造6个“公园+”特色园区。到2026年底,全区公园绿地实现业态丰富多元、功能复合完善,形成“一园一特色一活动一品牌”,基本达到环境清新怡人、文化可感可及、业态便民适度、价值充分彰显。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突出公园绿地公益属性,基于市民实际需求,完善多元人群服务功能,推动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和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在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兼顾经济效益,促进生态价值转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 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公园变景区”的理念,深入挖掘公园资源特点,优化公园空间功能布局,因地制宜的在公园中营造城市客厅、滨水体验、多元运动、自然课堂、赏花节庆、文创市集等多元场景,实现公园功能的复合化、多元化、亲民化。
3. 权属不变原则。公园绿地存量资产经营权按照合法方式交由区属国有平台,经营方式可采取招租、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不改变公园绿地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公益属性。
4. 严格报审原则。坚持前置论证,严把项目引入关,把控园林资源利用强度、总量和规模,引进的业态要充分考虑公园绿地现有条件,做好承载评估,并按程序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
5. 试点先行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优先选取蝶湖森林公园绿地作为试点,培育简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社交、科普、研学等系列场景品牌,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逐步推广。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4年9月-12月)
选择蝶湖森林公园及周边绿地作为示范点,集中资源进行重点建设:
具体措施1:打造蝶湖湖面经济
通过引入多样化的水上活动项目,增加湖面的活力与吸引力,临湖区域设置特色湖畔商业区,形成一站式消费体验,打造湖面经济,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名片,湖面经济的发展将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知名度的美誉度,促进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也为周边居民带动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4年底前
具体措施2:打造蝶湖周边地块公园经济
围绕蝶湖周边9块闲置土地,通过引入各种IP热点等多元化的休闲娱乐体验场地,依托短视频平台,旨在打造适合亲子、学生、青年等不同群体的综合性经济体,实现促进周边产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形成未来城市公园建设新标杆。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4年底前
具体措施3:打造潮河河道周边经济
参考案例有南京市秦淮河两岸(长乐路—建康路夫子庙段)、长沙市车塘河(香樟路—曲塘路段),根据河道和公园土地管理规定,在河道两侧配建商业和住宅建设用地,建立潮河河道(廊桥—华夏大道段)引入河道经济。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4年底前
(二)推广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以示范点为引领,逐步推广成功经验,带动其他区域的发展。
具体措施1:打造多元化简餐饮消费场景。合理利用、改建公园现有建筑,植入多元餐饮业态。其中,公园绿地要按照自身承载能力和服务定位,可推出连锁快餐、轻食软饮(无油烟产生),包括面包店、甜品店、咖啡、茶饮、简餐等时尚休闲餐饮和便利店,也可以适当设置无人售餐车或自助售卖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售卖各种预包装食品饮料。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2:建设多样化文化科普体验空间。充分利用公园现有建筑,设置文化礼堂、有声书屋、城市书屋、园林科普馆、动植物科普馆等公益性文化空间,鼓励建设“书香、花香、茶香、咖啡香”复合型城市书屋,引入书房画廊、博物馆、民俗文化馆等传统文化馆,以及沉浸式戏剧、数字体验馆等新兴文化馆,深入挖掘公园文化,完善延长文化产业链,催生文化艺术衍生品等新业态,推出文创产品、文化活动,让公园动起来、活起来、亮起来。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3:塑造多样化体育运动类业态。以市民休闲健身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公园绿地承载潜力,建设多元化体育健身设施,融入经营业态,举办群众性活动,满足全龄段人群需要,让市民健身更便利、更智能、更安全,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4:营造温馨自然的儿童游憩场景。利用公园场地,科学合理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打造集趣味性、科技性、公益性为一体的无动力儿童主题乐园。同时,提前规划布局,建设小型动力儿童游乐设施,合理设置占地比例,优化整体布局,实行动静分区管理,确保公园“闹”“静”分离。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5:拓展绿地开放共享空间。进一步梳理公园绿地可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游客承载量,利用园区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分类划定活动开放共享空间,逐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探索建立草坪轮换养护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积累总结经验,实现应开尽开,方便市民群众运动健身、露营休闲、游玩休憩。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6:增加温馨便民服务类业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重点加强游园群众最关心、最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建设,增加各类公益性设施设备,完善便民服务中心救助和咨询服务,打造多元化休闲娱乐空间,持续优化基础服务设施,营造有温度的游园环境。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7:提升公园智慧化管理水平。遵循数字化表达、智能化控制、人性化服务原则,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与时俱进启动智慧公园工程。先行推动智能便民互动项目、智能养护、智能健身、智能监控、智能公厕、智能便民平台等建设,达到“人在园中行、犹在画中走,动动小手指、能知周围事”的便民服务目标。逐步建立智慧园林数据库,利用智能传感、视频监控和统计分析等,实现智能自然灾害预警、智能安全隐患防范、智能环境信息感知、智能数据分析等科学管理。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具体措施8:提升闲置土地复合利用水平。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已征未用边角地,优先发展公用绿地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临建、便民设施、城市驿站等设施。闲置土地复合利用应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三)发展阶段(2026年1月-12月)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通过专项债和国债资金,完善公园绿地配套设施(管理设施含管理办公用房、应急避险等设施;游憩设施含休息座椅、游戏健身器材、活动场等非建筑类设施,以及活动馆、展馆等建筑类设施;服务设施含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垃圾箱、饮水机等非建筑类设施,以及游客服务中心、厕所、小卖部等建筑类设施。根据公园游人数量及需求,可在城市公园内配建餐厅、茶座、咖啡厅等建筑类服务设施)。同时,鼓励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应急防灾、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商业、仓储、物流等设施,共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发展。
具体措施1:打造生态停车场。规划占地45亩,新建生态停车场一座,新增停车位2140个(配建15%充电车位),主要以绿色、智能、人性化为核心理念,通过公共绿地、配备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智能充电管理系统等,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此外,建设集成太阳能光伏、雨水收集、智能引导、绿化景观、消防设施、清洁设施等配套设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实现其绿色、智能、便捷的综合服务功能。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6年底前
具体措施2: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服务功能,规划对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杆箱、物流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同时,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属国有各平台公司
时间节点:2026年底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公园+”建设模式专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配合,科学探索推进“公园+”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同向发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职能,要在经营管理、市场准入、运营收入、提升公园建筑用地比例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要结合公园绿地类型,根据《郑州市公园绿地场景营造和业态融合指引》,做好全区“公园+”行业指导,把“公园+”作为实践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实现多元业态与公园绿地的有机融合。
(三)做好前置策划。秉承策划先行、谋精创优的原则,根
据公园绿地建筑、场地现状,结合特色、定位和群众需求,委托
具有高水平策划设计能力和实施经验的团队进行整体规划,拓展
形成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公园消费体验场景,实现策划方案与
公园的功能定位和长远发展相协调,提升城市服务品位。
(四)抓好落地实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统筹考虑公园绿地承载能力,分别明确本部门“公园+”建设任务、标准和管理细则,通过国有企业建设运营管理等方式,让符合市民群众需求的消费业态进入公园绿地,并确保公共资源管理规范、利用高效。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
体,以及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宣传“公园+”理念和生态价值转换的重要意义,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公园+”的浓厚氛围。
附件:1.公园用地比例表
2.经开区公园绿地现状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