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经开区范围临时用地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临时用地管理有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明电〔2021〕54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2〕1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22〕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经开区范围临时用地的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小张庄村面积0.9834公顷,其中农用地0.7128公顷(林地0.69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98公顷),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2706公顷。该临时用地用途为临时堆土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区。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应当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的,应无条件服从。
三、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按规定恢复土地原状;临时用地完成土地恢复后,由我分局组织验收,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有关规定;逾期未完成复垦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使用临时用地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在临时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征得相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文件;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征得生态环境部门同意。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2025年 2 月 27日
(联系人:秦兆旺 联系电话;8656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