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
既针对上次反馈问题给予的回复不够具体进而再次提问:1、为什么村委提前以理由将部分村民宅基地证明收走?是提前搜集整理某些数据为拆迁方案做铺垫还是其他工作需要? 2、每家宅基地地下都有石灰粉作为当初测量印记,石灰粉合为的区域能否当作宅基地大小面积证明? 3、办事处包村干部以及村委相关职能部门至今未与当事人联系确核实,是否认为此事件产生的影响不够大?因日常事务繁琐才导致未能及时联系? 4、一但用地规划被采纳,将有可能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再次提醒重视
依据经开区(郑经管政〔2012〕65号、郑经管政〔2013〕35号)文件规定,京航办事处制定闫坟村村庄征迁工作实施方案(郑经京政发〔2018〕2号)文 件,第六条明确规定: 1.持有合法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显示面积大于或等于0.4亩的,按0.4亩计算。小于0.4亩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2.经村民组、村两委、办事处三级认可的合法住宅,进行三级认证,宅基地面积大于或等于0.35亩的按0.35亩认证,小于0.35亩的,按0.25亩认证。 3.我办包村领导接件第一时间己与反映人联系,电话一直打不通,现联系不上。
2020/5/26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