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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经开区信保春风十里的业主,我们小区很多业主当初买房子就是为了孩子能在隔壁的滨河二小上学,接送方便,现在交房一年了二小还没建好,请问滨河二小招生的确定时间是什么时候?请给一个确切的答复,谢谢
2020年的招生政策还未公布,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新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报名政策。 为贯彻国家“消除大班额”的政策、落实《郑州市解决就学难消除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郑政办〔2018〕80号)精神,缓解区内入学难、大班额压力,我区尽最大努力增加中小学学位供给,满足群众入学需求。在学校建设方面新建增量、扩建增容: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新建学校的建设速度;加快原有学校改建、扩建的步伐。在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将对以前的各个公办中小学的划片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会一如既往地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六不”要求,严格落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确保圆满完成我区各中小学“消除大班额”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及分布、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及资源配置情况、交通状况等因素,对各个公办中小学重新、科学的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5/28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