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企业为什么要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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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物流企业不按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要求将企业的日常管理委托第三方监管,就不予营运证年审,请问是否有红头文件?,《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一个地方交通局就可以要求企业增加负担,是否合理?,收费标准是否通过了物价局的审核批复?。 每个物流企业都有自己的监管制度,监管人员,监管流程,请问交通局要求的托管方能帮助企业做什么?。 政府如果为了监管,为什么需要企业承担费用? 下文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道路运输企业 车辆动态监管的通知 ? ? 区内各普通道路运输企业: 为全力做好全区普通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生产安全事故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就进一步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主体 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监控人员每天对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进行监控检查,监控检查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每天每车不少于两次,日间和夜间抽查相结合。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2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二、引入第三方监管 道路运输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管公司进行车辆实时监控和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对于第三方监管公司发出的告警信息,要按要求及时处理。 1、从事专用运输、大件运输的货运企业; 2、拥有30辆车以上普通货运企业; 3、未配备重型车辆监控室和专职监控人员的普通货运企业。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下步区交通局将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将依法责令整改。对整改期满仍不达标的,依法吊销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证件。 ?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 2020年7月14日

    已将该情况反映至相关部门。

    2020/9/8 13:43